河池 市 教 育 局
河教发[2007]55号
于转发《广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
40 条评分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直 学校,华锡集团大厂教育中心:
根据教育部 《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》
(教基〔2006〕5 号)的精神,为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
的健康发展,现将《广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40 条评分细则
(试行)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广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40 条评分细则(试行)
河池市教育局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三日
题词:中小学 校园文化建设 通知
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 月13 日印发
(电子文档,共印3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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